多普达智能手机论坛(dopod)'s Archiver

jk220 发表于 2007-11-22 19:08

本站会员须知。。。。。。。

[b][size=4]公安部对所有开设论坛,留言板等电子公告的场所治的管理规定。
以下引用总则:[/size][/b]
[b][size=4][/size][/b]
[b][size=4](1) 所有开设论坛,留言板等电子公告的用户必须遵照国务院292号令及信息产业部 《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》的内容,得到所在地区电信管理部门的批准和备案。[/size][/b]

[b][size=4]2) 所有开设论坛,留言板等电子公告的用户,必须对其内容加强管理并负全责。上级主管部门(包括国家安全部门,公安部门,信息管理部门,新闻管理部门)随时检查管理情况,如发现有不良信息将关闭有关服务器,直至追查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。[/size][/b]
[b][size=4][/size][/b]

[b][size=0px]手[size=4][color=#000000]在此提醒各位版主,加强对论坛帖子的管理力度,论坛一旦有关政治(包括政治人物)、社会或者映射政治、社会的帖子,一律立即删除。
[/color][/size][/size][/b]
[b][size=0px][size=4][color=#000000]国务院292号令公布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 网站不得制作、复制、发布、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:[/color][/size][/size][/b]
[b][size=4]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 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 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 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 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; 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。
[/size][/b]
[b][size=4]暴露的图片,如露三点的图片定义为色情图片,而是将“凡带有色情意味、暗示、挑逗和引起人类似感受”的信息均定义为有害信息,并严厉查处。[/size][/b]
[b][size=4][/size][/b]

[size=7][color=Red]本论坛响应公安部的管理通告和宪法规定,特拟订DPDBBS会员须知:
[/color][/size]

[size=6][color=Magenta](一)DPDBBS手机论坛禁止内容
  1、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  2、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  3、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  4、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煽动非法集会、结社、游行、示威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;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;
  5、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  6、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  7、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
  8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  9、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;
  10、请勿张贴未经公开报道、未经证实的消息;
  11、请勿张贴宣扬种族歧视、破坏民族、地区团结的言论和消息;
  12、请注意使用文明用语,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原因对任何一位网友进行人身攻击、谩骂、诋毁;
  13、请勿重复、大量发贴并张贴与所在论坛主题无关的消息和言论;
  14、未经本坛同意,请勿张贴任何形式的广告;
  上贴请注意以上几条规定,若有违反,本坛有权删除;

(二)关于DPDBBS论坛注册用户名的管理
  1、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,字,号,艺名,笔名注册和使用昵称;
  2、请勿以国家组织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称注册和使用昵称;
  3、请勿注册和使用与其他网友相同、相仿的名字或昵称;
  4、请勿注册和使用不文明、不健康的ID和昵称;
  5、请勿注册和使用易产生歧义、引起他人误解或带有各种奇形怪状符号的ID和昵称;
    6、用户注册成功后,无法登陆DPDBBS论坛或无法发贴,请联系论坛管理员我们将尽快为您解决;

(三)关于DPDBBS论坛说明档与签名栏的管理
  1、内容规定与上贴规定一致,要积极健康;

(四)关于版权问题
  1、凡转贴文章,请注明原始出处和时间,否则本坛有权删除; 对出现版权纠纷的会员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:
  2、转贴文章时请注意原发表单位的版权声明,并负担由此可能产生的版权责任;
  3、您在本论坛上发表的文字,本站有权转载或引用;
  4、您参与DPDBBS论坛,即表明您已阅读并接受了上述各项条款;
  5、本论坛拥有管理页面和ID、昵称的一切权力,请网友服从管理,如对管理有意见请联系论坛管理员;
(五)附则
       1、所有用户发表的文章因版权引起的纠纷,与本论坛无关;
       2、论坛会定期对系统进行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,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,本论坛不负任何责任;
       3、本办法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当本条例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,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;
       4、如果您登录DPDBBS论坛,意味着您将遵守以上规则,并完全服从于DPDBBS论坛的统一管理;
       5、DPDBBS论坛拥有对本条例的最终解释权,并可根据需要对条例进行修改、删除和补充。
[/color][/size]

chachafish 发表于 2007-11-23 09:30

沙发中学习~~~~~~~~~~~~~~~~~~~

凡夫俗鱼 发表于 2007-12-2 13:16

板凳l1z l1z

s1234567890 发表于 2007-12-7 11:57

支持!要按照规矩来!

feel1001 发表于 2008-1-3 11:46

俺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l3z

wjtdoudou 发表于 2008-1-20 13:31

遵纪守法的好公民

军长ing 发表于 2008-1-21 17:39

俺是遵纪守法的发好贴的好公民

智能先锋 发表于 2008-1-29 06:02

支持了   l8z

sky1843 发表于 2008-1-30 17:33

....连这帖你们也来水....
你们太YD了...l12z

对于版规 我可是从来不会犯地~

[[i] 本帖最后由 sky1843 于 2008-1-30 17:35 编辑 [/i]]

zhoulao3 发表于 2008-1-31 18:43

认真阅读了 一遍

meile2008 发表于 2008-3-7 12:50

俺是遵纪守法的发好贴的好公民

鑫淼森焱垚 发表于 2008-3-11 22:01

学过;可以问一下:怎么要回我原来的ID(鑫森淼焱垚)?现在后面加 _d 或者加 _m 都可以登陆?

satellitenet 发表于 2008-4-10 13:17

严厉打击违法手机广告!l10z

军长ing 发表于 2008-4-10 15:41

是啊,论坛广告太多了,应该严厉打击。

914475345 发表于 2008-4-19 12:03

知道了

俺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

9000dpd 发表于 2008-5-3 15:35

我也要当好公民!!!!!l1z l1z l1z

chatfuns 发表于 2008-7-4 14:45

认真学习

页: [1]

Powered by Discuz! Archiver 6.1.0  © 2001-2007 Comsenz Inc.